阳新一民警滥用权力侵害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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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阳新一民警滥用权力侵害平民

编辑同志:

我叫余盛玉,是湖北省阳新县龙港镇余家湾一位农民,男,现年63岁。今年八月份,本人因小事与陈刚(湖北阳新龙港派出所民警,男,大约28岁)伯母肖细英纠纷,事后陈刚便唆使其亲戚肖唐海于八月三十一日深夜突然闯进我家,将我和妻子按在床上不分不分清红皂白,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打得我俩老遍体鳞伤,经伤情鉴定把我已打成甲级轻微伤家中一片狼藉。此劫过后我要求村领导调解,而陈刚和他特地从惠州赶来的姐姐却对本村干部施加压力并极力阻止,由于陈刚阻止,村领导调解不成,九月七日我们只好自己到阳新人民医院进行伤情治疗。本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当时想经法律部门做伤情鉴定,可陈刚阻止,不准龙港派出所开委托书,他说打人的是他亲戚,他有权不开委托书,最终还是公安局主要领导打电话龙港派出所才开出了委托书。九月十九日陈刚徇私枉法的事在当地传开,他受到了所领导指责后才勉强上门赔礼,当时他进我家门气势汹汹地说,“我今天来赔礼了,你余家这个小湾子,小姓有本事了,咱们走着瞧,看着办,今后一定会有好果子你吃就是了。” 九月二十三日陈刚的亲戚肖唐海因打我致伤和带人闹事的侵权行为本应刑事拘留,可由于陈刚插手,却改为重罪轻罚,由于陈刚大舅子违法拘留,陈刚不服,于九月二十五日唆使其小舅肖春水来我家故意报复砸毁财物,损失约七千余元,陈刚作为一名警察不但没有尽到警察为人民服务的真正义务,反而利用手中权力侵害平民,严重损坏了人民警察的社会形象。我认为当今社会这样美好,党是这样亲民爱民,因此我相信陈刚这种侵害平民的行为会得到公正的处理。

陈刚不是人民的好警察,不脱警服有损人民警察的形象。

本人身份证号码420222194602085714 地址湖北省阳新县龙港镇河东村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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